“好了,好了,反正你的脸在我们看来已够黄的了。爱米,你说是不是?”塞德利太太说。听了这话,阿米丽亚小姐只是红着脸笑了笑。瞧着乔治·奥斯本白皙动人的脸庞,和这年轻公子本人也格外得意的漂亮的卷曲发亮的黑色络腮胡子,她那见识不广的心里想道:“在国王陛下的军队里,甚至普天之下,再也没有这样的脸儿,没有这样的英雄了。”“我不在乎杜宾上尉的肤色,”她说,“也不在乎他笨手笨脚,反正我会永远喜欢他。”她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他是乔治的朋友和保护者。
“部队里就数他待人最好了,”奥斯本说,“带兵也数他最行。当然,他不是安东尼斯[11]那样的美男子。”他很孩子气地朝镜子望去,碰巧看见夏普小姐敏锐的目光在盯着他。他的脸微微红了一下。丽蓓卡心中暗想:“啊,我的美男子,我想我已看穿你的心思了。”——这精明的丫头片子!
那天傍晚,阿米丽亚穿上白纱上衣,准备到沃克斯霍尔去倾倒众生。她蹦蹦跳跳走进客厅,歌声像百灵鸟,脸儿像鲜艳的玫瑰。这时一位姿态笨拙的高个子先生,粗手粗脚,一对招风大耳在剪得很短的黑发下显得更大,身穿当年流行的丑陋不堪的盘花纽扣军上衣,头戴硬边三角帽,走上前来迎着她鞠了一躬,那姿势比世上任何人都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