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襄王看来,元咺作为臣子,“顺服”才是第一义。这种顺服,应当是一种“孩子般的顺服”——这个短语是欧洲18世纪“中国热”的时候德国哲学家赫尔德说的,其原话如下:“中国的一切事理都源于‘孩子般的顺服’,上至皇帝的社会各阶层,甚至那些早已作古了的列祖列宗都在传播这种礼俗和义务。他们所有的文字、格言警句,所有的经书典籍、所有家庭内部的和社会公共的风俗习惯以及他们所有的生活方式、治国方法,统统建立在这个原则的基础之上,并受其制约。”(1)
这话虽然不无道理,可是,“孩子般的顺服”难道就意味着正义注定无处伸张吗?诚然,元咺在这件诉讼当中绝对占理,周襄王对此也并不否认。所以周襄王的观点看似有点自相矛盾,他一方面承认元咺理直,另一方面认为即便元咺理直也不可依从。这样的判决是把等级秩序置于是非之上,也就是说,认为在是非之上还存在着一个更为基本的道德原则。这个道德原则,同时也是最基本的政治原则和法律原则。
(1) 见(德)赫尔德著《中华帝国的基督化》,出自(德)夏瑞春编、陈爱政等译《德国思想家论中国》(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第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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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道理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周襄王之口,在今天听来当然会觉得荒谬,事实上这种道德的层级秩序一直存在,只是具体内容在不断变换而已。那么,在两千多年前的事件发生当时,晋文公有没有被周襄王这一席话说服呢?——不同的史料给出了不同的说法。《左传》的版本是,在晋文公囚禁了卫成公之后,元咺回到卫国,拥立公子瑕为君。又过了两年,晋文公大约是想彻底解决掉卫成公这个麻烦,便派医衍暗中对卫成公下毒,奈何消息走漏,宁武子贿赂医衍,让他减少了毒药的剂量,卫成公这才得以不死。此时鲁僖公为卫成公求情,使卫成公终于获释。卫成公派人回国贿赂周歂、冶廑两位当权贵族,请他们帮自己夺回君位,许诺事成之后任命二人为卿。周歂、冶廑便杀了元咺和在任国君,迎卫成公回国。卫成公在回国之后,依礼先去祭祀先君,周歂、冶廑则穿好礼服,准备入太庙接受任命。周歂先到太庙,才到门口便暴病而亡,冶廑也许是被周歂的死吓住了,急忙辞去卿位,不敢居功。(《左传·僖公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