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现在我们先把本章要旨,再概括述说一番。中国社会从秦、汉以下,古代封建贵族是崩溃了,新的军人贵族并不能代之而起。若照社会自然趋势,任其演变,很可能成为一种商业资本富人中心的社会。这在两汉初年已有颇显著的迹象可寻。但因中国传统人生理想,不容许这一种富人中心资本主义的社会产生,因此在文治政府之不断控制下,商业资本终于短命,而新的士族逐渐抬头,成为贵族军人与富人以外的另一种中心势力与领导阶级,这便是东汉以下之所谓“士族门第”。这一种上族门第,他的立场,并不站在古代血统传袭的观念上,亦不凭籍后世新起的军人强力与商人富力来支持其地位,他们的特殊地位,乃由另一凭藉而完成。他们是凭籍在国家特定的法令制度上,在他们自身的教育上,换言之,是在他们的智力与道德之特別超诣上。
在西方历史上,除却贵族、军人与商人外,其在社会上占有特殊地位的尚有教会中的僧侣或教士。此在中国则因宗教不发达,因此僧侣一派从未占有特殊地位。若把中国儒家看作一种变相的宗教,则《五经》便是中国儒教的经典,那些东汉以下的士族,便相当于西方中古时期之僧侣。
我们不妨称儒家为一宗教,那是一种现实人生的宗教,是着重在现实社会与现实政治上面的一种“平民主义与文化主义的新宗教”。西方宗教是“出世”的,而中国宗教则为“人世”的。西方宗教是“不预闻政治”的,而中国宗教则是“以政治为生命”的,这是双方的不同点。但是无论如何说法,中国社会在东汉以下新士族门第之形成,这是中国文化历史衍变中一种特有的形态,在世界任何民族的文化史上并无相似或同样的形态可资比较。这是研究中国文化史的人们所应特别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