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妍翻到邓佳慧的供词。
邓佳慧的供词比较全面,她交代当天下午因为蔡文星暴打父母,所以深夜22点30分提着宵夜去给未来婆婆请罪。结果刚进门还没吃一会,双方就因为彩礼发生争吵,争吵时蔡文星因为愤怒将方丽萍推倒,方丽萍撞到家中石雕上受伤。蔡勇军见老伴受伤,提着水果刀想捅邓佳慧,结果蔡文星在夺刀保护邓佳慧的过程中,失手捅伤他父亲。
蔡勇军与方丽萍受伤后,邓佳慧与蔡文星因为害怕,不敢报警送医,而是选择手足无措地守着他们。他们期间试过各种抢救,但受伤的两人最终死亡。死亡后,蔡文星报警自首,而邓佳慧惊吓过度躲去邻居郑大伯家中。
她翻看公安局对蔡文星的四次讯问笔录,想从中找出线索,来构建自己对该案的证据体系。
蔡文星在公安局那里的供词与邓佳慧一模一样,看不出纰漏。
这份供词很完美。
完全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判7年,可故意杀人最高可判死刑。两种刑罚天差地别,蔡文星究竟有没有故意杀人?
如果案情就是这样发展,为什么自己讯问蔡文星,他会有意识回避?是怕她问到某些细节上会有纰漏?如果有漏洞,什么地方是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