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地对供应商采取压制措施当然会引发供应商的不快,这一点已经是有例可循的了。如果想与供应商密切合作,谋求共赢是有远见的企业坚持不懈的工作。否则,如果只想着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了供应商的承受能力,最终就会被供应商抛弃。
特别提醒
向供应商要利润是可行的,但前提是要了解供应商的成本和利润率,胡乱砍价只会损害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开发新供应商
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绝对不是一劳永逸的,而应该是动态的。否则他们之间很可能形成利益共同体,以联盟的形式让企业不得不出高价,或者放松降低自身成本的努力。
在管理界流行的“鲶鱼效应”非常适合解释为什么要开发新的供应商。不断地开发新的、更有实力的供应商,就会像引进鲶鱼激活沙丁鱼一样,在供应商之间营造良性的、彼此竞争的氛围。看似有些残酷,但对企业有好处的同时,对供应商们也同样有好处,因为没有竞争就没有发展,良性的竞争是推动任何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
特别提醒
如果你的企业对采购产品或服务的需求量很大,那么,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至少应有5家以上,而且每年至少要再发展一家,并且有适当的淘汰。
另外,有些企业认为降低采购成本的途径就是自己参与所需产品或服务的开发和生产,这样不仅可以为自己提供原材料供应,如果运作得不错,还可以大赚一笔。这种“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并不可取。因为企业的这种发展方向会严重损害企业的整体竞争力,结果只能是什么钱都想赚,可是却什么钱都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