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莱的观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的主题说,我们只是感知到了颜色、声音等性质,并没有感知到物质实体。第二个方面说,所有感知到的都属于心或在心中。
贝克莱关于第一个说理完全可以说服任何人,但第二个方面的说理就有些毛病了,因为“属于心”的说法没有任何定义。
他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观点,主要是因为他认为所有事物必定是物质或心灵的。在哲学领域,这是一种习以为常的见解。
有一次,贝克莱与一位朋友在花园里散步,这位朋友一不小心脚踢在一块石头上。朋友马上对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观点提出了疑问:“我刚才没有注意到这块石头,那么这块被我踢了一脚的石头是否存在呢?”
贝克莱略加思索后说道:“当你的脚感觉到痛了,石头就是存在的;而如果你的脚没有感觉到痛,石头当然就不存在。”可见,在认识论里,贝克莱的做法和大多数哲学家的做法一样,是从所依据的对科学的信赖的知识出发的,并不是从已完成的科学出发的。
贝克莱说:“我们感知到的只是物质的性质,并不是物质的实体,而且,我们也没有认定‘常识认为属于同一个东西的各种性质,一定是在一个与它们都有区别的实体里’这一说法的理由。”他认为,不具有意义的命题也是无法验证的。曾有个学生在课堂上问他谁是当代最杰出的哲学家?贝克莱迟疑片刻,便面带难色地回答道:“我是一位很谦虚的人,所以我很难说出这位哲学家的名字,但作为真理的追求者,我又不能不说真话。这回你应当知道他是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