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菜市场人山人海,等郑鸿艰难地“抢”买到一块猪肉后,就又满头是汗地挤出来。
就去约好的地方找邓云芬。
可等来等去怎么都没有等到人,郑鸿就去了那家衣料铺子打听。
但是没能打听着。
菜市场的人多、衣料铺子里来采买的人也同样的多。铺子掌柜的伙计们、根本连看客人长什么样儿的功夫都没有。
郑鸿万般无奈,只得一边走、一边向街上的行人打听。
总算是打听到了。
但听到的消息、却让郑鸿只觉五雷轰顶。
原来此前、有这条街上,有辆马车、将一个被挤到车道上的人给撞倒了。还又因不察还是怎么的、还把人给压死了。
官府追查后,将邓云芳和马车内的贵人、以及车夫、以及两位人证,都带去了公堂。
郑鸿一听,急忙赶到了县衙衙门外,挤进了听审的人群之中去。
见到一位好像金贵得不得了的人,正大剌剌地坐在公堂左下首处,而县官则陪站在一旁,正点头哈腰着。
都没等郑鸿了解到什么,就听案子被判了。
县令毛和泰宣布道:“死者是被邓云芳给故意推到道中去的。马车夫一时躲避不及、才酿成了如此惨祸。
马车夫无罪释放。
此案更与车内主人无关。
而邓云芳杀人害命,活罪可免、死罪难逃、当堂斩首!且赔偿苦主亲眷十两安葬费用。”
郑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