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西“意象”辨
20世纪初,西方的诗坛上涌现出以庞德(Ezra Pound,1885—1972)为代表的一批诗人,称作“意象派”(imagism)。当时的浪漫主义、维多利亚诗风多矫揉造作和无病呻吟的感伤情绪。意象派的理论家休姆(T.E.Hulme,1883—1917)对这种感伤主义非常反感。他受教于柏格森(Henri Bergson,1859—1941)的直觉主义,认为诗人的责任便是运用意象来表达直觉所体验到的真实的世界。1913年,在《诗刊》(Poetry:A Magazine of Verse)杂志3月号上刊登了弗林特(F.S.Flint,1885—1960)撰写的“意象派某诗人”访问记,提出实际上由庞德起草的意象派创作“三原则”:(1)直接表现主客体事物;(2)绝对不使用任何无益于表现的词;(3)按照富于音乐性的短语的节奏,而不按照节拍器的节奏写诗。庞德进一步强调诗不应该像浪漫主义那样直接抒情,变成“情绪喷射器”,诗应该是“情绪等式”,“艺术家寻觅出鲜明的细节,在作品中呈现出来,但不作任何说明”。庞德为意象派原则树立的最优秀的范例是中国古典诗歌,认为中国诗人不直接谈出他们的看法,而是通过意象表现一切。1915年他译的李白、王维的诗歌汇集成《汉诗译卷》出版,对意象派起到了更大的推动作用。[19] 他把“image”解释为“思想与感情的复合体”,“是在刹那间所表现出来的理性与感性的情结”[20]。他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