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黑衣人震惊,示意附近的黑衣人前去确认,很快确认了典韦的身份及状况,当得知昏迷不醒时,持枪人暗自松了一口气,随即下令道:“一并杀了。”
其他黑衣人闻言沉默,却也默默举起了利剑。
“尔等焉敢!”曹昂疯了一样冲到近前,典韦、安宁、三叔公、小平安都是他在意的人,绝不允许死在眼前,飞刀扎死已经探头进去的人,他一个人挡在车驾之前。
“不用急,你们都得死。”
持枪黑衣人策马刺到近前,环首刀碎裂,曹昂的本就还未恢复的左臂伤口,血淋淋的崩裂,剧痛侵袭了他的神经,再无一战之力。
“死!”
枪尖刺入了胸口,鲜血溅射而出。
曹昂感受到死亡的召唤,突然,一只手抓住了枪杆,手掌宽厚,手指粗大,就这么随意抓着便让刺穿血肉的枪尖不得寸进。
一张大脸伸了出来,曹昂终于知道手的主人是谁!
“典韦!”
抓住枪杆的人正是典韦,这位躺了数月的植物人竟在这一刻苏醒,还救下自己的性命,正是干柴遇烈火,狗男女见面刚刚好。
典韦单手折断枪杆,大步从车驾内走下,他先看了一眼曹昂,目光温柔,沉声道:“先休息一下,接下来交给我。”
“典叔……”曹昂不放心,很想说这可不是一般的土匪山贼,而你才刚醒,别逞强……
只是话还没说完,他就瞠目结舌了,只见典韦一拳打倒了战马,将持枪的黑衣人跟擒鸡崽一样抓在手中,而后举过头顶,两手用力一扯,生生撕成了两半,那感觉家就好像小白兔遇到了大老虎,被撕碎就是唯一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