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爱无度便是害。物极必反,过犹不及。人有偏爱不可免,然而必须有原则、有分寸,不然就会失去客观公正,失去作出正确评价判断的能力,还会给事业带来损害和破坏。领导干部对人对事偏爱过度,就很容易走极端,走向反面。水满则溢,月盈则亏,偏爱过度就是害。领导干部对某人某事某岗有“偏爱”,一定要出于公心,出于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需要,做到有尺度、有分寸。
偏见是客观公正的敌人。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阿伦森认为,偏见是人们依据错误的和不全面的信息概括而来的、针对某个特定群体的敌对的或者负向的态度,一旦产生偏见又不及时纠正,扭曲后或可演变为歧视。偏见是诸偏之根。偏见会导致偏向、偏心、偏僻、偏重、偏袒,乃至同向行为的偏颇和事业的偏废。人犯错误,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头脑里有偏见。一个人戴着“有色眼镜”看世界,就不能全面客观公正地看问题办事情,抓不住事物的本质规律,看不到事物的真相;就会被歧视、成见所左右,无法正确分析判断事物;就会丧失原则和立场,失去自我、左右摇摆、飘忽不定,造成言行扭曲。可见,偏见对客观公正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杀伤力。列宁曾说:“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领导干部要按客观规律办事,正确认识把握事物,公平待人、公正处事,就必须避免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