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遇到S,她连招呼也不再跟我打。我千方百计要向她解释,她都狡猾地避开了。两个礼拜以后,她索性辞掉了事务所的工作。可我是照旧爱着她的啊……
一回到家,我又无时不在监督之下。那神经病太太像是根本不出屋子的。她甚至开始向我调情(显然,她向谁调情都无所谓;她常常向从没见过的人卖俏)。等到她知道我不打算领情以后,马上就明显地与我为敌了。
姑娘照旧对我好,可是我们的关系没有进一步发展,因为我们实际上不可能单独相会。我们只有过一次密会,可是我知道了,她对我好有她明确的界限。至于这帮子的其他人,我就请诸君自己去想像了。
我为什么不逃呢?不是菊子说的那种精神逃避法,而是真的逃走,我还没有放弃同他们干一场的主意,我还没有完全放弃希望。我在等机会。
最后机会来了。我下班回来,注意到街口那座马戏棚,它盖起了还没多久。我知道我的两个小保镖,那两个无可救药的小弟弟和小妹妹恨不得进去看马戏。我巧妙地激起他们的好奇心,答应在门口等他们,把他们两个送进了马棚。演出一个半小时,在这时间内我完全来得及上法律事务所去,我早就看准这个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