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已经涉及对主客思维方式中的必然性、规律性所采取的观点和态度问题。思想界流行一种看法,认为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这是否就是最高层次的自由呢?根本不认识必然性,盲目地被必然性牵着鼻子走,当然谈不上自由;能对必然性有所认识,相对讲来,确实要自由得多。但认识了必然性,还有一个对必然性的态度问题,如果采取被动的态度,屈从必然性,那还不能算是真正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应该是对必然性的超越。在中西哲学史上,哲学家们都曾不断地思考和探索如何超越必然性的问题。康德曾一反斯宾诺莎关于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的旧形而上学论断,主张在必然性的知识领域之上还有自由的领域,把自由提升到超越必然性的地位,这在西方哲学史上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尼采进而表示,超越必然性不是否定必然性,而是对待必然性的一种积极态度和心境。他所主张的“酒神状态”或“命运之爱”,乃是一种天人合一的“爱”的体验,他教人以“爱”的热情对待必然性,教人敢于面对现实,积极地肯定必然性(包括痛苦),从而获得超出必然性的自由,他认为这是一种强者的精神;反之,那种不从万物一体的观点出发,而从有限的个体的观点出发,对必然性采取敌视和仇视态度、采取怨天尤人的态度,在必然性面前哀鸣叹息的人,是不自由的人,是弱者的表现。庄子妻死,鼓盆而歌,就是一种超越必然性的自由,他称之为“逍遥”。当然,庄子的哲学是“前主体性的天人合一”的哲学,尽管不能说他完全否定知识。尼采把超越必然性的态度和心境看成是“哲学家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5]。这里只是举尼采为例,其他许多现当代西方哲学家对于如何超越“主体—客体”式和必然性知识以达到真正的自由,各有不同的说法和看法,但超越主客关系,达到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这一点乃是西方现当代人文主义思潮的哲学家们,还有一些神学家们的共同倾向。西方现当代的天人合一(如果可借用中国哲学的术语来说)属于“后主体的天人合一”,它不同于中国传统的“前主体性的天人合一”。当然,这并不排斥有的西方现当代思想家采取过激的态度而抹杀、否定主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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