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伍新福、龙伯亚:《苗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623页。
[4]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中国藏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81页。
[5] 王辅世主编:《苗语简志》,李云兵修订,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95页。
[6]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中国藏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55—188页。
[7] 王明道、李朝阳:《基督教传入威宁、赫章彝苗族地区的经过》,《贵州文史资料选辑》1986年第22辑,第206—224页。
[8] 注音字母是我国最早经政府正式公布的统一读音用的音标。1913年由中国读音统一会制定,1918年11月23日,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公布,共计39个注音字母,后增加1个,共计40个。1930年,中华民国政府把注音字母改称为“注音符号”。“注音符号”目前仍为台湾地区汉字的主要拼读工具之一,为小学语文教育初期必学内容。大陆地区自1958年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以后,停止推广使用注音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