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成本中,除了个人实际花费的复印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误工费等外,诉讼费和律师费是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支出。这些都是有形的、可以实际计算出来的成本,而诸如吃饭、喝茶、唱歌、请客、送礼等支出却是无形的,无法计算的,这部分成本也是老百姓最怕的成本。但是,这部分成本终归属于“隐性支出”,没有法律依据和出处,无从计算。下面就介绍一下诉讼费和律师费这两项纸面上的,也是最重要的诉讼成本,好使准备打官司的人在进法院之前先算一算经济账,看看官司是不是值得打。
诉讼费用
诉讼费是向法院交纳的费用。具体而言,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时,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交付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三种。
一场官司下来,从立案、开庭、判决、执行等一系列程序,法定总计时间短则数月,长则经年,即便使用简易程序,最短也得持续数十天。时间上的花费倒是其次,每次到法院办事,也势必会产生诉讼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支出,如果聘请律师成本会更高,有些标的额较高的,甚至要交几万元的诉讼费。再碰上执行难,最后的结局很可能是用钱换来一张“一文不值”的判决书。想打官司的不敢打,敢打的打不起,打得起的打不赢,打赢了执行不了也没用。有时候不是老百姓不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是没钱、没门路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