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卢同传》:同于熙平初转尚书左丞。时相州刺史奚康生,征民岁调,皆七八十尺,以邀奉公之誉,部内患之。同于岁禄,官给长绢。同乃举按康生度外征调。书奏,诏科康生之罪,兼褒同奉公之绩。调绢加长,至倍定式,而反获奉公之誉,可为张普惠之言之证。
辛穆转汝阳大守,值水潦民饥,上表请轻租赋,从之,遂敕汝阳一郡,听以小绢为调;北齐苏琼,迁南清河大守,蚕月豫下绵、绢度样于部内;此等循吏,盖不易多觏矣。此亦以绢布代钱之一弊也。
金银为用亦稍广。旧日史家,率言汉世黄金多,后世渐少,由于佛事之消耗,说不足信。黄金之渐少,实由流入民间者之渐多。
《晋》《宋书·礼志》言:汉高后制聘后,黄金二百斤,夫人金五十斤,魏氏聘后、王取妃、公主嫁之礼,用绢百九十匹。晋兴,故事用绢三百匹。穆帝纳何皇后,孝武纳王皇后,纳征皆以绢三百匹。
魏与东晋姑勿论,西晋初之侈靡何所不至,而必舍金而用绢,足见当时黄金实少。苏峻之陷宫城,官有金银五千斤,可谓其细已甚。梁武陵王之多金,为史所艳称,然实不过有金万斤,银五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