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三岁的伊迪斯和爸爸妈妈生活在美国内华达州,一天她对妈妈说她认识礼品盒上的字母“O”,不仅如此,她还认识其他一些英文字母。妈妈非常吃惊,她问伊迪斯是怎么认识的?伊迪斯说:“是维拉小姐教的。”妈妈表现得很高兴,而且当即亲吻了女儿。但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几天之后,她竟然以该幼儿园剥夺了她女儿伊迪斯的想象力为由,将维拉小姐所任职的劳拉三世幼儿园告上了法庭。
3个月后,法庭判劳拉三世幼儿园败诉,这个结果更出人意料。法庭为什么这样判罚?让我们听听这位母亲在辩护时所讲的理由吧。
她说:“我的女儿在认识字母‘O’之前,能把它说成是苹果、太阳、足球、鸟蛋之类的圆形东西,然而自从她认识字母‘O’之后,便失去了这种能力。”
接着,她又为十几位陪审团成员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几年前,我曾到东方的某个国家旅行,在一家公园里偶然见到了两只天鹅,一只被剪去了左边的翅膀,一只完好无缺。剪去翅膀的一只,被收养在较大的一片池塘里,完好的一只被放养在一片较小的池塘里。管理员说这样做能防止天鹅逃跑。剪去翅膀的那只天鹅身体无法保持平衡,飞起来就会掉下来;在小水塘里的那只虽然没有被剪去翅膀,但飞起时会因为没有必要的滑翔距离,而老实地待在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