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十六日到三十日,我工作得很起劲,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搬进了我的新居,虽然有的时候雨很大。
三十一日早晨,我带着枪向岛内走去,一方面为了找吃的,一方面为了查看地势。我打死一只母山羊,它的小羊也跟我回来,后来我把它杀了,因为它不肯吃食。
十一月一日。我把帐篷支在那小山下面,把它支得非常大,又钉上几个木桩,把我的吊床挂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在帐篷里睡觉。
十一月二日。我把所有的箱子、板子和做木排的木料,通通堆在我划作防御工事的圈子里面,堆成一个临时性的围墙。
十一月三日。我带着枪出去,打死了两只野鸭似的飞禽,肉很好吃。下午开始做一张桌子。
十一月四日。今天早晨我开始规定出我的工作时间,带枪出游的时间,睡眠时间和我的消遣时间。每天早晨,如果不下雨,我就带着枪出去跑两三小时,然后一直工作到十一点左右;接着,就随便吃点东西;从十二点到两点,我照例要躺下睡一觉,因为岛上天气非常热;然后,到了傍晚,继续做工。我要利用今天和明天的全部工作时间来做我的桌子,因为现在我还是一个技术拙劣的工人,虽然时间和需要不久将把我锻炼成一个完全熟练的工人,我相信任何其他的人也办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