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
黄巾起义
原文
孝灵皇帝光和六年癸亥,公元一八三年
初,巨鹿张角奉事黄、老,以妖术教授,号“太平道”。咒符水以疗病,令病者跪拜首过,或时病愈,众共神而信之。角分遣弟子周行四方,转相诳诱,十余年间,徒众数十万,自青、徐、幽、冀、荆、扬、兖、豫八州之人,莫不毕应。或弃卖财产、流移奔赴,填塞道路,未至病死者亦以万数。郡县不解其意,反言角以善道教化,为民所归。
太尉杨赐时为司徒,上书言:“角诳曜百姓,遭赦不悔,稍益滋蔓。今若下州郡捕讨,恐更骚扰,速成其患。宜切敕刺史、二千石,简别流民,各护归本郡,以孤弱其党,然后诛其渠帅,可不劳而定。”会赐去位,事遂留中。司徒掾刘陶复上疏申赐前议,言:“角等阴谋益甚,四方私言,云角等窃入京师,觇视朝政。鸟声兽心,私共鸣呼。州郡忌讳,不欲闻之,但更相告语,莫肯公文。宜下明诏,重募角等,赏以国土,有敢回避,与之同罪。”帝殊不为意,方诏陶次第春秋条例。
角遂置三十六方,方犹将军也。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各立渠帅。讹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以白土书京城寺门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大方马元义等先收荆、扬数万人,期会发于邺。元义数往来京师,以中常侍封谞、徐奉等为内应,约以三月五日内外俱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