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概念界定
(一)审美意象
“意象”是中国古代美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意象”经历了从“象”与“意”的分立到“意象”成为一个概念的演变。标志性阶段有三个:最初,“意”与“象”指涉哲学领域,主要是《易经》的义理与卦象,见于《周易·系辞上》的“圣人立象以尽意”[8]。当时,“意”与“象”作为两个范畴提出,但它们是互为表里,互相依存的关系。第二个阶段,“意象”作为一个命题进入文学领域,见于南朝刘勰的《文心雕龙》中“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意象”的含义发生流变,主要指文学创作主体的主观构思,也可以说是一种“意念”。第三个阶段,以清代叶燮的《诗论》为代表,揭示出“意象”可以表达不可言说之理与事的功能,是对“意象”古义的发展,同时又丰富了文学领域这一命题的内涵。从春秋到清代,并没有人对这一概念作明确的定义,这应该与汉语本身一词多义的特点有关,也与汉文化讲究“言有尽而意无穷”,重模糊美的审美心理相关。但是,从“意象”一词的发展、演变看来,尽管在南朝至明朝的一段时期内,该词有泛用的趋向,它仍然能保持古义,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