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铭说罢,继续检验尸体,死者下身有大量血迹。解开裤子,发现死者下体血肉模糊。
陆铭心中暗忖,针对男性下体进行暴力袭击,似乎意味着凶杀与性有关。但这不是绝对的。
陆铭决定进行尸体解剖,解剖就在现场进行。
他将两张方桌拿过来拼接在一起做解剖台,把尸体抬到了方桌之上,开始解剖。
重点解剖了死者的头部,因为死者头部有多处锐器和钝器伤。他用骨锯锯开头颅,发现大面积出血。
打开胸腔,胸部有多处骨折,而且有大量积血。肋骨也有多处骨折,左肺和心脏部位有挫伤。
结合死者胸部腹部有多处赤脚脚印的情况,陆铭初步判断凶手应该是用单脚或双脚踩踏死者的胸部。造成死者胸骨和肋骨的断裂,并挫伤了肺部和心脏,造成内出血。
而他肚子上的那一刀刀口附近并没有明显的生活反应,说明是死后才剖腹的。
陆铭打开了死者的胃部,发现胃部基本排空。证明死者至少在最后一餐之后约三个时辰才被害的。
陆铭询问了几个乞丐,得知他们是在夜里大概两更天的时候返回丁大叔这儿,准备在他家睡觉。那时把食物给他送来的,是干的馒头加一碗热汤,是在家里灶台上的火熬的汤,大家一起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