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沉迷于赌博。为此,他输掉了他所有的钱,输光了属于他妻子的东西,甚至变卖了他的财产,也不管他的孩子。也许某一次他会停止赌博;然后,不可避免地他又会重操旧业。这个人不明白,他更多的是一个牺牲品而不是一个主体;或者,即使他有时感觉到,自己正处在某种他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的痛苦中,他也丝毫不知道这种东西的特性,并且很快又陷入那种认为他(他的意识层面的自我)正在自由地决定其行为过程的幻觉中。当然,他所不知道的是,他还在因他母亲对他婴儿时期的自恋原初性伤害而向他母亲出气,因她对他婴儿时期之愿望的虚构拒绝而报复她——并且,这通过排斥一切与她等同的东西,即教育、纪律、逻辑性、常识、训练而表现出来。在轮盘赌的轮子上,机会——上述这些东西的对立面——统治着一切,在成人的行为之中这几乎是独一无二的;并且他的不可自拔,表明了他在无意识中对母亲和所有她所代表之东西的持续的、强烈的、重复的排斥。
他的这种伪攻击行为(pseudo-aggression)在效果上就是受虐。从长远看来,他总是输;当他赢时,他永远不能见好就收。他不是为了赢才去赌博,我们毋宁说,输是他精神平衡的必要条件(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这样的例子):罪要求惩罚,并且在自我与超我的“交易”中,超我认为以达到自我毁灭的状况来换取婴儿时期愿望的满足是理所当然的。赢会破坏这种精神上的平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