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当思想之尝试与检验暂时完成,在“内心”的审判庭,即在柏拉图式理性意义上的独白阶段之前,这种尝试与检验除了具有相似形式之外,又拥有另外一种形式,其中对话起很大的作用,如果对任何人来说都熟知的话,那么对柏拉图亦如此。为审判而接近的他并不是经验的自我,而是天才,是我有意成就的精神,是想象中的自我,在他面前,新思想的出现需要认可,即进入其完满的思考之中。
现在我们换一个维度来看,甚至从将权利释放后仍不满足的维度来看,出现了一种对于纯粹对话领域中实践尝试与检验的渴望。这里,接受功能不再被交与“你—我”,而是交与一个真正的“你”,这个“你”或许依然被认为、被体验为最高的生命和“他者”,或者将他人具象化为一个亲密的人。威廉·亨伯特在其著名的论著《论双数》(1927)中说:“人甚至为了单纯的思想之故而渴望对应于我的你。只有当概念在思想的另一种能力中反映出来时,在他看来,这一概念才达到明晰而确定。通过从表象的变动中剥离,并且在面对主体时被形塑为客体,这一概念就形成了。如果这种分离不单单在主体中继续进行,如果他真正理解自身之外的思想,那么客观性仍然以更加完善的形式出现;这只在另一个像他一样的表象和思维的存在物那里才有可能。在思想的一种能力和另一种能力之间,除语言之外,无其他中介。”1843年,这一说法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那里被简化为一句格言:“真正的辩证法不是孤独的思想者与他自己的独白,而是我与你之间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