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我在这一章里有两个目标:研究伦理学中的标准问题,它有其自身的重要性;揭示对这个问题的一种回答——挑战模式——为我一开始描述的反自由主义论点提供了一种重要答复。我现在就来谈谈第二个目标。在下文中我将假设,我们已经自觉地接受了伦理学的挑战模式,也接受了我所说的无可辩驳的结论——公正至少是我们良善生活的一个软参数。(我假设我们已经成为政治和伦理上的自由主义者。)我将根据这些假设努力证明,我们有着特殊的理由把自由主义平等作为我们的政治道德观,放弃与它对立的各种观点。
1.公正与资源
经济分配的公正性取决于资源的分配而非福利的分配,这是本书前面几章的论题。伦理自由主义不能接受从后一种角度定义的任何公正目标,因为政府无法实现任何这样的目标,除非它采用人们认为无法容忍的两种方式之一。我们是生活在伦理多元化的社会里:人们在怎样过良善生活上存在着分歧。政府可以克服这种困难,选择一种良善生活观——比如利他主义观点——并以这种观点来判断大家的成功。但这是伦理自由主义者无法接受的,因为这样一来政府就会侵犯人们在生活中面对的挑战中最重要的内容,即为自己找到生活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