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1905年的湖南蒙养院是在巡抚端方倡议下开办的。与主办武昌蒙养院一样,端方也聘请了日本女子春山雪子、佐藤操子担任保姆,并制定了《湖南蒙养院教课说略》,对教育宗旨、课程设置、招生对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教育宗旨为:养成“德育之始基”“智育之始基”“化育之宗”“体育之始基”,使儿童的德、智、美、体各育协同发展,成“异日受教之根据”。招生对象为:“满三岁以上未届学龄之儿女(即四岁至六七岁时)皆应入园同学……”课程设置有七项,分别为谈话、行仪、读方、数方、手技、乐歌、游戏科目。在这些科目中,谈话、行仪为“德育之始基”,读方、数方、手技为“智育之始基”,乐歌为“化育之宗”,游戏为“体育之始基”,并强调各科要有机结合,相互渗透。[6]这些规定表明:湖南蒙养院的保教内容比较完备。
严氏蒙养院的创办人为清末翰林院编修、学部侍郎严修(1860-1929年)。19世纪末20世纪初,严修曾在天津积极办学,创办了南开学校和严氏女塾等。之后,在赴日本考察学务中,他认识到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即于1905年创办了严氏蒙养院,聘请了日本人大野玲子为教师,并从日本采购了钢琴、风琴、儿童桌椅和教具等。这所蒙养院招收4至6岁儿童,招收30名左右,生源来自附近邻居及亲友的子女。开设的科目有手工、游戏、故事、唱歌等,活动时间为上午9时~11时。这些规定反映出严氏蒙养院在保教方面与清末学堂的规定精神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