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朝格勒尔特权贷款的需要,大盛魁专门开设了印票所,印制了大量的贷款票据,这些票据一经朝格勒尔会议通过,就都盖上了蒙古王公的大印,故人称印票。按照印票的数额,大盛魁要保证蒙古王公们的一应生活需求,王公们可依数向大盛魁支取现款,各王公向清政府上交的贡金,也由大盛魁统一办理。这样,大大方便了蒙古王公。事实上,没有大盛魁做中间人,哪位王公也无法向牧民们征集几十万两银子。因此,蒙古王公们对大盛魁特别感激,仿佛是他们的财政部。久而久之,王公们对大盛魁形成了绝对的依赖关系,简直到了离开大盛魁就没法活的地步!
在蒙古的众多农民眼中,对大盛魁的这种特权贷款是极其反感的。但是,又无法摆脱它,甚至还得依赖它。大盛魁的店员们每年要凭印票向牧民们讨债,而多数牧民难以现金支付债款,只好用马、羊、皮毛等产品偿付。大盛魁一律折价,照单全收。然后拿去投入与内地的交易。这种不等价交换,给大盛魁带来丰厚的利润,而且由于它的印票是朝格勒尔议定的,故其它商号也无法染指到牧民中去做生意。
大盛魁不仅凭印票向牧民们收取牧产品,而且也常凭印票向牧民赊销货物,付不起现款的牧民们只要在印票上画个押,扛上三分利,就可以得到自己需要的商品。但到期还不上钱的,要将本息一起作为贷款重新写在印票上,成为本倍本,利滚利,永远还不清的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