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宽带网络接入市场上,除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大型基础运营商之外,还有数以千计的二、三级运营商,包括有线宽带、CNC无线网络、民航宽带和长城宽带等。
设备提供商和运营商是相互依存的,但运营商一般更有优势或更加强势,如中国移动就要求手机生产商提供的产品打上其“全球通”的品牌。
需要说明的是,“提供商”与“运营商”的内涵比较接近,甚至有概念通用的现象。
比如,我们一直将中国电信视为电信服务的运营商。而在近年来的公开宣传中,中国电信却旗帜鲜明地自我标榜为“综合信息处理服务提供商”。
房地产开发与城市建设规划密切相关,因而不少房地产企业将自身定位为“城市运营商”。实际上,绝大多数房地产企业本质上是一种“房产提供商”,具体房产可细分为住宅、商业房产、工业房产或写字楼等类型。
值得一提的是,相对于电信服务这类平台运营商,不少“轻资产”运营的企业可称为品牌运营商。当然,品牌运营商本身并不掌控任何稀缺资源或取得特许经营权,向消费者提供的多是有形产品或服务。
作为全球著名的体育用品制造商,耐克公司则是典型的品牌运营商。
1972年耐克公司创立时,还只是体育用品界的无名后辈。20世纪80年代,耐克推出了“轻资产”经营模式。2000年,耐克销售额达到95亿美元,超过阿迪达斯、锐步、彪马等同类品牌,成为近20年来最成功的消费品公司。如今,全球热爱运动、追求时尚的人们都为这个小小的对勾而疯狂,“耐克模式”更是成为体育用品制造商竞相效仿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