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级制度是曾经存在于我国教育实践中的一项制度,该制度通过使成绩未达标的学生在该年级再学习一年的方式,使其完成学业。但实践表明,学生学业成绩未达标并非由于智力的原因,更多的因素是由于没有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或环境因素使然,而留级并不能有效改变学生的学习成绩,甚至还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因为一个学生处于落后的状态时,很容易低估自己的学习能力,丧失学习的信心,留过级的学生不仅没有因为留级而提高学习兴趣和成绩,反而由于得不到父母、同学的信任和公平对待而在心理上产生压力,最终导致放弃学业。因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应取消留级制度。
学业证书是学校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向学生颁发的证明其文化程度和学历水平的证件,受国家法律认可和保护。中小学校的学业证书,可根据学生在校受教育的情况,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对于学满学制规定的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可以毕业的,颁发毕业证书。对于学满学制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有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可以结束学业离开学校并发给结业证书。对于未修完规定课程,但修业年限已满义务教育年限的,可以发给肄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