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五马先生纪年》。
[37] 《纪事略》。又,沈荀蔚《蜀难叙略》记:甲申年,“十月,逆令各郡县起送王府宗室暨家口数万人,皆杀之”。费密《荒书》也说:“遣贼兵捕蜀王府宗室,凡匿深山穷谷者无不毕获,杀之。”
[38] 乾隆二十二年《广元县志》卷八,《兵事》附。
[39] 《纪事略》。
[40] 《滟滪囊》卷三。原文是:“街民张成恩道邻人闺门,其妻止之曰:‘夜深矣,尚说张家长,李家短何为?’贼诇知,侵晨执见献忠,问之,民以实对。献忠曰:‘我家长,他家短,是良民也。’赏而释之。”《绥寇纪略》卷十记最后一句话作:“献忠笑曰:此我家胜自成之谶也。释之。”
[41] 《绥寇纪略》卷十,记张献忠曾经“声言边郡新附,免其三年租赋”,似乎是针对土司而言。《纪事略》说大西军占领成都后,汪兆龄曾条陈治安之策,其中“治蜀民之策”内有“定赋税各项事宜”;后面又说孙可望建议“轻徭薄赋,以恩止杀,另颁新政,与民更始”。马元利部将后来还说:“蜀川千百万生灵,挽粮输赋,供给三载,未见负嵎梗化。”好像大西政权在四川期间一直实施了赋税制度。但是,《纪事略》这本书多有夸诞不实之处,所言未必可信。此事尚待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