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历史学家杨伯峻也提出了同陈直基本相同的看法,并在陈直论述的基础上,又较为详尽地做了补充。他认为马王堆一号汉墓墓主是轪侯的妻子,是无容置疑的。但是第一代,还是第二代、第三代,则难以判断。从两方面看,可以基本肯定其为第一代轪侯妻子的坟墓。其理由是:
从这座墓的营造和随葬物来看,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是巨大的。轪侯的妻子尚且如此,若轪侯本人的丧葬,又将怎样呢?以一个七百户的小侯,未必能有这种隆重。因此他认为,这种奢侈豪华的埋葬,主要由于墓主丈夫之为长沙国相,次要才在于他之为轪侯。《后汉书·百官志》说:“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又其官职,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百官皆如朝廷。国家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
按照杨伯峻的解释,西汉初年诸侯王国的丞相,或叫做国相。又省称相。据上所引文,王国的官,只有相是由皇帝任命的,所以相在王国诸官中地位最高,《汉书·百官表》说,“诸侯王,丞相统百官”。因之国相的人选是很重要的。汉朝初年,刘邦的亲信,很多人都任过“国相”。《汉书·曹参传》说曹参为齐相,《韩信传》说陈豨为代相,《郦商传》说郦商“受梁相国印”、“受赵相国印”,都可以证明。诸侯王的相国不但统率该国的大小官吏,治理百姓。还可调动军队。曹参做齐相,齐国安定,史官不归功于齐王,而归功于曹参。刘邦要陈豨监护边疆军队,便叫陈豨为代相,陈豨因此调动边疆军队造反。这都可以说明国相权柄之大。《栾布传》说栾布做了燕相,至将军,高兴得说:“富贵不能快意,非贤也……于是尝有德,厚报之;有怨,必以法灭之。”栾布早已做过将军,他之所以“快意”,就是由于做了燕相。为一国之相,竟能如此作威作福,生杀予夺,一切任性,一个小侯哪能与之相比!总之,作为长沙王国的相,剥削范围和对象要比七百户的轪侯多若干倍,剥削的方式也可以多种多样,因之,他的剥削所得总量必然比他食邑所得量高出若干倍。只有这样,才能对他家属的丧葬有如此巨大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