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家认为,杀人对亨利来说并不需要特别的动机,他仅仅是因为想要杀人而杀人,杀人对亨利来说真的只是为了娱乐。尽管亨利曾宣称自己是按照“死亡之手”的指示来杀人的,但这些只能证明亨利患有轻度的精神分裂,而这种程度的精神分裂并不能使亨利免于承担法律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亨利可以有意识地选择猎杀对象,可以在杀人后从容地清除现场的证据线索,能够长时间逍遥法外而不被警方所怀疑,这些都表明他具备正常人的行为能力。对亨利来讲,他所实施的每一次杀戮都是有着清醒意识的。
对FBI来说,亨利·李·卢卡斯所提供的真假供述才是他们最关注的问题。要知道,亨利仅凭借自己的一张嘴就让整个美国的警察疲于奔命。亨利甚至因此获得很长一段时间的“明星待遇”,这对那些长眠于地下的受害者来讲是很不公平的。
最终,FBI经过反复核实,确认亨利应为“众多”谋杀案中的六起负责。1996年,奥提斯·埃尔伍德·图勒因病死于狱中。1998年3月31日,亨利·李·卢卡斯因美国宪法修改,德州废除了死刑,对他的判决由执行死刑改为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