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价值的一种抽象解释
友谊和科学的例子提出了下述一般图景。我们赋予不同种类的事物以价值,这些事物至少包括:物体及其属性(比如美丽)、人、技能、性格状态、行动、成就、活动和追求、关系和理想。赋予某些事物以价值就是找到某些理由,以便采取某种肯定的态度和用某些方式的行动对待这些事物。这些理由到底是什么,支持什么样的行动和态度,这在不同的案例中是不一样的。它们一般包括对这些事物的尊敬和敬佩,这是一个共同的核心,虽然“尊敬”在不同案例中可以包括非常不一样的东西。通常情况下,赋予某事物以价值包含知道保存和保护该事物的理由(例如,当我赋予古建筑以价值的时候);在其他案例中它包含与价值相关的、由目标和标准引导的理由(像我在赋予忠诚以价值的时候);在有些案例中,上述两方面都可以包含在内(就像我在赋予美国宪法以价值的时候)。[11]
宣称某些事物是有价值的(或者说它有价值)也就是宣布其他人也有理由赋予它价值,只要你这样做。我们可以非常恰当地赋予某些事物以价值,这就胜过其他没有宣布它们更有价值的人。举例来说,我赋予我的孩子以价值,这样说很自然,而要否定它则显得很奇怪。但是在我看来,以这样的方式说他们有价值是很奇怪的(除非在每个人都有价值的意义上)。这种奇怪背后的理由是我们刚才提到过的;宣称某些事物有价值一般说来也包含宣称它的属性也有价值,认为自己的子女的价值高于其他孩子的价值(在此意义上我们全都这样做),缺的就是那些并非特指某一个人的性质,而这样的性质依赖于功绩或对他们的品质的要求。当前关于价值的讨论涉及的是,使事物成为有价值的是什么,而不是怎样赋予事物以价值。我已经讨论过后者,但之所以要讨论仅仅是因为它提供了一块很有帮助的踏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