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约翰尼·方坦要是还能睡到姑娘就算走运了。”他说。
他这么直接可不寻常,金妮问:“你到底是怎么了?”
约翰尼咧嘴苦笑:“我和一个女孩在我家约会,她甩了我。可你知道吗?我却松了一口气。”
让他惊讶的是他见到怒气在金妮脸上一闪而过。“别为那些小婊子伤脑筋,”她说,“她肯定以为这样最能吸引你。”约翰尼很开心地意识到金妮真的很生气,因为居然有女孩拒绝约翰尼。
“哈,管他的,”他说,“我反正厌倦了这种事。一个人总得成长嘛。既然我再也没法唱歌,女人恐怕要对我没兴趣了。我可不是靠脸骗色的,你知道。”
她诚恳地说:“你的真人从来比照片好看。”
约翰尼摇摇头。“我越来越胖,而且在脱发。该死,要是这部电影不能让我再出名,我干脆趁早学烤比萨去算了。要么想办法让你拍电影吧,你看起来很不错。”
她看起来有三十五岁了。保养得很好的三十五岁,但毕竟还是三十五岁。在好莱坞,三十五岁和一百岁没什么区别。年轻的漂亮女孩像旅鼠似的涌进洛杉矶,大部分人能混一年,有些两年。有些女孩美得能让男人心脏停跳,但只要一开口,对成功的贪婪欲望就遮蔽了可爱的眼神。普通女人在姿色上绝不可能和她们竞争。你尽可以扯什么魅力、智慧、优雅和仪态,但这些女孩的纯粹美丽彻底压倒了其他因素。要不是这种女孩有那么多,一个普通好看的女人或许还有机会。约翰尼·方坦搞得到所有这些女孩,至少是其中的绝大多数,因此金妮知道他这么说至少是为了哄她开心。他说话向来这么好听。他对女人总是彬彬有礼,哪怕名声最盛的时候也一样,恭维她们,给她们点烟,开门。平时受到如此礼遇的往往是他,所以和他约会的女孩愈加受到触动。他这么对待所有女人,哪怕是一夜情的对象,哪怕是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