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的知名度逐渐提高,要求其管理财富的投资人也越来越多。巴菲特相应建立了更多的合伙公司,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1962年,巴菲特决定把它们合并为一家合伙公司。那年,他把合伙公司的总部迁到了奥马哈市的基维特大厦,也就是公司现在的办公所在地。到1965年,合伙公司的资产达到2600万美元。
4年后,由于巴菲特认为市场的投机氛围过重,已经越来越背离他的价值投资理念,于是他准备解散之前的合伙关系。巴菲特给他的合伙人寄去一封信,信中表示:“我不会放弃先前那种我已深谙其内在逻辑的方法,尽管我知道它应用起来很困难,并且很可能导致相当大的永久性资本损失,但另一方面,这种方法意味着巨大而且显而易见的收益。”合伙公司解散后,投资者收回了自己的资本份额,然后各奔东西。有些投资者转投市政债券;有些则由巴菲特推荐给了一位基金管理人,此人是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时的同窗好友比尔·卢恩;剩下的其他一些成员,包括巴菲特本人在内,则把资产转至伯克夏·哈撒韦公司,形成了新的合伙关系。巴菲特在新的合伙公司中的股权增至2500万美元,足以控制伯克夏·哈撒韦公司。在此后的20年里,巴菲特与伯克夏·哈撒韦公司的财富双双飞涨,由此开始了巴菲特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