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上如在经济上一样,一种健全的机构应当有自然的反应。如十九世纪时限制选举与议会制的君主制度中,财政的活塞似乎是切实有效的。选民是纳税人。纳税人自己监督着岁出,遇岁出过巨便立予制止。但那种制度究竟不完全,因为没有大众的代表。这些大众,在那时唯有借了暴动与叛乱来作宣泄愤懑的活塞。于是,在法国是一场革命,在英国是一种妥协,把普选制确定了。这种制度,在很久的时期内使一切公民幻想着真的获有参政权了。以普选选出的议会不啻一个“常设的反叛机关”;代表着国家真实的力量,有拳有枪,使大众不必再在街上揎拳攘臂,亲自出马了。
在相当时间内,这种机构运用得很顺利;以后,有如永远不能避免的那样,种种冲突使它越出了常轨。这冲突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一、机械的发明,不独改变了经济制度,且把国家警卫力的性质也变易了。维持秩序的方法,集团的力量,与科学发见,人类信念同时改变了,以至制度的优劣,须视变化无定的媒介物而定。在浑身盔甲的骑士显得不可伤害,坚固的城堡显得不可侵犯的时候,唯有封建制度能够维持秩序。射击火器与炮弹的发明,使君主专制代替了诸侯分霸,以后更由大众来推翻君主政体。威尔斯在今日预言,种种新式武器、飞机、铁甲车等,使一般优秀的技术家具有制服大众的能力,将来可以重新形成骑士制。更加上广播思想的方法(电影,无线电),能使一个党魁或政府领袖在公共集会以外向群众宣达意旨,几乎如在古代共和邦中一样的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