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值班室简陋狭窄地小铺上,肖然终于看到了这桩在脑海中盘旋了许久的旧案。
这桩旧案的发案时间,是当年的11月7号,星期五。最初的报案人自然是张阿姨。
那天早上接到报警之后,警方立即出警,查验之后,确认塑料袋里的肉块来自于人体,清点之后,发现袋内共有近百片肉块和三根手指。
随后一直到第二天中午,警方又在今天的商场位置,以及长桥公园内,发现了碎尸残骸。
当时的法医,在对骨骼、毛发、肌肉组织进行鉴定之后,判断三处抛尸点的尸块来自同一女性。
但由于尸体毁坏严重,再加上彼时的技术手段远不如今天,所以未能对死者的遇害时间,以及死亡原因得出准确结论。
从档案中看,当年凶手对尸体的处理有些粗糙,除了塑料袋中切割的较为整齐的肉块,在截断骨骼的手法上,则显得有些生硬。
当年的骨骼分割面,横纹粗糙,四周有多处凹痕,法医从被害人骨骼的切面上判断,凶手应该是使用了斧头、手锯和菜刀,先对尸体进行的大块分解。
然后才比较细致地剔去附在骨骼上的肉块。
肖然轻抚着有些泛黄的档案,昨日抛尸现场的一幕幕便在脑海中逐一闪过。
虽然他没有实际接触今次的碎尸,但根据他的目击,以及薛青霞所说的情况,单就肢解尸体的手法上来看,‘双11案’的作案者,技术手段显然要比十五年前的凶手高明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