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晌午,洛孤雁起身告辞,沈方鹤一直把洛孤雁送出了门外的街上才回医馆。
刚进屋坐下,门外又响起了脚步声,声音很轻,脚步很快,转眼就从街上走到了门口,一抬脚来人迈进了门槛。
红绣鞋。
一双绣着绿叶红花的鞋子,不用说鞋子的主人是个女子。
洛月。
洛月竟然这时候来了,不但人来了,手里还提着个食盒。这食盒很眼熟,因为每次李东平来都提着它。
如今李东平都不提这食盒了,因为医馆里有人做饭了,洛月不会不知道吧,还亲自送饭来了?
“先生,该吃午饭了。”
“洛姑娘,”沈方鹤站起来招呼着,“你这是?”
“给先生送点酒菜。”
“太麻烦了,医馆里有人做饭了,以后就不用送了。”
洛月一边往桌子上端着菜肴一边说:“知道的先生,今天是我在后山猎到了一只狼,做好了给先生送来一些。”
沈方鹤吓了一跳,狼肉?狼肉性温,补五脏,抑风寒,厚肠胃,填髓壮阳,是一道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