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从明代以来,批评实录的人很多,郎瑛认为明代“无史”[8],张岱在《石匮书自序》中指出:“有明一代,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年,总成一诬妄之世界。”王世贞在《史乘考误》中,对实录与其他史书进行比较分析后认为:“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典章、述文献,不可废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忌讳,不可废也。”当然,王世贞在对实录进行批评的同时,也看到了实录所具有的其他史书不能代替的价值。清初史学家万斯同在读过明代诸家纪事之书后,也认为实录“虽是非未可尽信,而一朝之行事,暨群工之章奏,实可信不诬”[9],“盖实录直载其事与言,而无所增饰者也”[10]。他们的论断大致反映了《明实录》的历史价值。
三、典制史《大明会典》的纂修
明代以前,就有了纂修本朝典章制度的断代史书,《唐六典》、《元典章》是这类著作中价值较高的。《大明会典》则仿二书的体例而作,记述了明朝的典章制度,而且与二者相比较,更具有典制史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