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用作时间名词时,“VP时”凸显的是时间,“VP时”多为复句里的前一小句,即言语交际中的话题成分,其后接说明性的话语,整个句子为“话题——说明”结构,告诉言语的受众在这一时间里已经发生或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有什么样的情况出现等。这时的“VP时”是一个较客观、实在的时间,能够为人所感知,并往往表现为过去时(已然)和现在时。
但是在译经中,随着“时”较多地使用在未然语境中,“时”的时间性逐渐减弱。以前的、已经发生的事情总是具体的,而将来的、没有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事情总是抽象的、模糊的,这种感知上的抽象和具体在时间上也有所体现,即未然的时间比已然的时间具有更多的不可捉摸性,也更加不容易被感知。比如对已经发生的事,人们往往可以准确地说出具体的时间;而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什么时候发生,即使再精确的预测也有误差,因而人们很难准确地说出未来会怎样,具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正是这一具体和抽象之分,造成了表未然的“时”时间性的减弱。
随着“时”时间性的弱化,“VP时”从凸显时间逐渐过渡到凸显行为、动作、事件本身。因为未然的时间不容易被感知,只有与某件具体的事情、动作联系起来,才容易被人感知、捉摸;这样,未然态的“VP时”凸显的往往就是VP本身,而不是时间了,言语的受众在听到或看到表未然的“VP时”,关注的往往也是VP,而非“时”。这是一个前景凸显(figure salience)的过程,同时加快了“时”虚化的进度。比如前面例(3)的“若夜坐时,作月光想;若昼坐时,作日光想”,凸显的就是“夜坐”和“昼坐”,“时”退为次要信息,经过重新分析,“时”就成了一个后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