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我确信在每次晤谈过后立即做笔记的方式,最能够完整地呈现逐日变化以及分析的历程。因此,即使在上述提及的各项限制之下,我仍在本书中忠实地叙述我的分析技巧及素材。
在此必须强调的是,精神分析师所能够提出的证据和物理科学的要求全然不同,这是由于精神分析本来就具有不同的性质。我认为,在精神分析的领域中,任何想提出完全精确且可供比对之资料的尝试,不啻是一种伪科学的做法,因为潜意识的运作方式以及精神分析师给予潜意识的响应不仅无法测量,亦不能加以分类。举例而言,录音机只能够复制所述说的话语,但没有办法呈现述说者的脸部表情和肢体动作。这些无形的因素以及分析师的直觉在分析过程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然而,由于精神分析的过程是提出一些假设,从而在个案所提供的素材中进行验证,所以它仍然是一项科学程序,而精神分析的技巧也符合科学原则。分析师对于个案素材的衡鉴与诠释奠基于一致的理论架构。然而,将习得的理论知识与对每位个案之个别差异的深入观察结合在一起,则是分析师必须做的工作。在分析中的某个时间点,我们所面对的是焦虑、情绪和客体关系的某一种主导倾向,而个案素材中所呈现的象征内容则具有与这个主导倾向相关的明确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