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我们是专门进行了法庭调查的,将根据调查情况决定离与不离。您说的上述情况,我们一一都作了记录,再念给您听听,如果没出入,就签字说属实,如果有出入,您就当面指出该怎么改过来。”法官一项一项地念给她听,她一边听一边点头说:“是那么个,是那么个。”
法官念完后,她说签不好字,法官说:“用鸡斗(指头)画押也行!”于是小婶伸出左手食指,在法官的印泥盒子里蘸了红色印泥,在记录上按上了指纹。法官做完这些基础性调查工作就走了。
过了几天,法官又送了一份传票给小婶,叫她到法庭听候审理小叔诉与她离婚一案,如果她不到庭,法庭将作也缺席判决。
小婶心想,原来都说是要维护家庭婚姻的,我们组成家庭十多年,而且生有两个小孩子,这个家庭难道得不到法院的维护?去就去。
小婶按照传票通知的日子和时间准时到庭。小叔在她到庭之前就已到庭等着了。开庭了,法官拿出判决书念给他们听:“根据调查了解,根据当事双方陈述,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认定当事人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已经没有了再和好的可能,因此,判决:准予离婚!”
小婶听到“准予离婚”四个字就大声吵起来:“你们搞错了吧,我没有同意离婚呀,怎么能这样判离呢?”
法官说:“是你自己陈述的已经和他有几年没有过夫妻生活了,象这样明存实亡婚姻关系,是没有存在的必要的。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是准予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