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事,也有飞来的福分。正在太平洋战争起,香港新加坡都为日本魔爪席卷而去以后,我竟有些意外的收入。那就是在上海所出版的我的写作,崭新的封面,由香港兜个圈子,到了重庆。这些书,有的是我已经卖了版权的,有的是版权没有分明的,有的是版权还保留着的。我本人现在重庆,这大批的心血结晶品在街头出卖,我不能熟视无睹。出版家也非常的明白,就自动地来找我,告诉我他们是由香港转进的。过去,他们对发表的报社,已纳过版税。现在到了重庆,不管我版权谁属,凡是在重庆出卖的书,都打算翻印,也都给我百分之二十(新著)或百分之三十六(旧著)的版税。我当然也不过问过去,就和出版家订了新约。由三十一年到三十四年,在后方出版和翻版的(世界书局翻版的不在内,因为那是我抽不到版税的),共有二十几种之多。每月所得的版税,可能超过我薪水十倍。于是我有钱做几件衣服穿了,也有钱买肉给小孩子吃了,而且还有些剩余。直到胜利回家,我都利用着这点版税做川资。
稿费与版税
说到版税,也许喜欢知道张恨水的人,对这个很感到兴趣。我对此,无所用其秘密,可以公开出来的。大概在中日战争以前,我的小说,都是卖版权的。最初是五元一千字(就说是今日大家最新的袁大头吧)。只有世界日晚报是例外,因为我是创办人之一,又是做过编辑和总编辑的,始终我是拿编辑费,而不拿稿费。所以《春明外史》《金粉世家》《斯人记》等等,□□□□□□□□□□大概逐年□□□□□,在二十五六年□□□的可卖十元千字。像《旅行杂志》的稿费,是五元千字,就保留版权。后来《旅行杂志》给我代卖出版权去,补足了八元或十元千字(这是吃亏的事,因为币制贬值了)。在上海成为“孤岛”时间,《水浒新传》是十五元二十元千字。而《水浒新传》还保留了版权。我不讳言,我所拿来的稿费,在国内是最高的一份。当然,这不可以拿外国稿费打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