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夏天,学校举行为期一周的50英里徒步行军。比尔·盖茨的父母鼓励他积极参加——他们总是让比尔·盖茨多参加集体活动,使他有更多的机会同孩子们接触,从中学习与别人相处的经验,在生活中得到各种锻炼。那一次,比尔·盖茨穿着一双不太合脚的新筒靴。结果第一天走完8英里后,他的脚后跟就擦破了皮,脚趾上也磨出了不少水泡。第二天,他的伤口已经开始红肿,裂口里流出鲜血。老师劝他不必再继续行军,但半途而废可不是比尔·盖茨的脾气。第三天,他仍坚持前行,跋山涉水,一直到下午4点钟到达中途的检查站。他虽然坚决要求继续前进,但实际上已经无法再往前走了,因为伤口流出的血已经染红了鞋袜。大家只好通知他母亲来说服他回家。
而汤姆又是如何做的呢?
汤姆每一次都是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完成作业,虽然他的作业也完成的非常好,但没有一次是超越要求完成的。汤姆认为按老师的话去做就是对的,多花精力和时间去超额完成作业并不能得到老师的夸奖,还不如留出时间去看电视和踢足球痛快呢。至于自找苦吃的徒步行军活动,汤姆更是惟恐避之不及,他可不想在炎热的阳光下背着行李去行军。就在这样的心理影响下,小汤姆的性格中无法建立起一种奋发向上的特质,在他日后的成长经历中,自然也就无法形成对困难和挫折的正确态度。这也就是为何比尔·盖茨可以突破一个又一个人生的障碍,而汤姆却只能碌碌无为甘于平庸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