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也不会对许多别的物品起作用。马克思的格言对于政治权力、荣誉和名声、游艇、珍贵书籍、各种漂亮东西的分配来说,根本就不起作用。严格地讲,这些不是人人都需要的东西,即便我们像孩子们那样宽泛地把动词“需要”(to need)定义为最强烈的动词“要”(to want)。我们仍然没有一个适当的分配标准。我所列的那些东西并不能平等地分配给那些有着同样需要的人,因为这些东西中有些是一般的,有些是必需的、紧缺的,而有些根本就不能被占有,除非别的人出于自己的理由而同意由谁来占有它们。
需要产生了一个特殊的分配领域,其中需要本身就是正当的分配原则。在一个贫困的社会里,相当大部分社会财富将被划入这个领域。但考虑到任何普通生活所产生的大量不同物品,即便是生活在一个极低的物质水平,别的分配标准也会始终与需要并行并发挥作用,而且,担心将它们划分开来的边界总是必要的。在需要领域中,无疑需要满足了关于x和y的一般分配原则。所需的物品根据人们的所需情况而分配给他们,显然并不由别的什么物品来支配。这里重要的并不是持有y,而只是缺乏x。但我认为,我们现在可以看到,有点影响力的每一个标准都在它自己的领域内而非别处,满足这个一般原则。这便是该原则的作用:不同的物品因不同的理由、依据不同程序分配给不同的男人或女人的结合,为使所有这些都公正或大致公正,我们需要详细勾画整个社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