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政府准设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而经营铁路运输业于满洲地方。……第九条,社长副社长经敕裁由政府任命之,其任期为五年。……第十二条,政府置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监理官,使监视会社之业务。……第十三条,政府关于会社之事业,得发监督上必要之命令。关东军司令官对于会社之业务,有关军事者,得为必要之指示。……上项敕令公布后,……任命参谋总长儿玉源太郎为设立委员长,……儿玉逝世,……以陆军大臣寺内正毅继任。(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五卷)
是年六月,日本置关东都督府。所谓关东者,即金、复、海、盖也,
其官制法规如下,第一条,关东州置关东都督府。第二条,关东都督府置关东都督,都督管辖关东州,兼掌保护监督南满洲铁道线路,并监督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之业务。第三条,都督为现任职,以陆军大将或陆军中将充之。……第六条,都督关于军政及属于陆军军人及与陆军相关之事,承陆军大臣之命令;关于作战及动员之计划,承参谋总长之命令。……第十条,都督为保持所辖区域内安宁秩序,及警卫铁道线路必要时,得使用兵力。……敕令公布后,以陆军大将大岛义昌为关东都督,乃实行为殖民地之统治。(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五卷)